1、选址。
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影响特点,厂址的选择必须考虑对城市经济发展、城镇规划的影响,对生态环境、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等。同时,根据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标准》(建标142-2010)、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》(GB18485-2014)等标准、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。
2、严格要求规模及工艺。
垃圾焚烧发电厂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,这样才能实现其可持续生产的目的,如果规模不够,不仅不能盈利,还要财政补贴,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采用更加先进的工艺设备,其排放的污染物也很难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。新建焚烧发电厂应优先选用成熟技术,审慎采用目前尚未得到实际应用验证的焚烧炉型。其中基本技术要求: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应得到充分燃烧,二次燃烧室内的烟气在不低于850℃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s,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%以内。
3、工艺设计难点是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问题。
污染治理的难点是烟气和恶臭,如果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,容易造成污染物的外排外溢,不仅造成环境污染,还极易受到周边居民的反对,构成社会稳定性风险,甚至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
(1)、烟气治理。
针对不同项目的环保要求,采用“SNCR+半干法+干法+活性炭喷射+布袋除尘+SCR+湿法”的烟气净化工艺中的几种组合,对酸性气体、重金属、有机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治理,净化后的烟气排放限值执行国家GB18485-2014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,采用高标准时可满足欧盟2000标准限值。在设计时除了在系统上优化外,在关键设备和材料上采用进口知名品牌产品:如炉排、喷嘴、滤袋、在线检测分析装置等。
(2)、恶臭治理。控制恶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:
1)为了防止垃圾和污泥储运车辆中的臭气外溢和渗滤液流失,必须采用全封闭、具有自动装卸功能的车型。
2)垃圾储运车进入卸料大厅后,通过自动门将垃圾倾倒进垃圾池中。在垃圾卸料大厅总入口大门处设空气幕防止臭气外溢。垃圾池为密闭式,鼓风机的吸风口设置在垃圾池上方,使垃圾池和卸料大厅处于负压状态,不但能有效地控制了臭气外溢,又同时将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,恶臭气体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,恶臭气味得以清除。
3)为避免臭气外溢,主厂房为封闭厂房。在建筑设计上尽量减少气流死角,防止气味聚积。
4)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时,根据当地的主导风向,把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合理布置,将恶臭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。在厂区四周种植一定数量的高大乔木、可以吸收臭气的树木,减少影响。
5)设置喷药系统,定期向垃圾池内喷洒化学药剂,既可减轻异味,又可防止微生物滋生。
6)垃圾运输栈桥用有机透明玻璃封闭,减少臭气外溢。
根据工程实践,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厂界恶臭浓度控制在要求的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以下。
(3)、其它污染物治理。
垃圾焚烧发电厂会产生大量的垃圾渗滤液以及高浓度的冲洗水,必须要按照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》CJJ150-2010的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站,经过处理后达标循环利用和排放。
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由两部分组成:从焚烧系统中排出的炉渣、炉灰及烟气净化系统中排出的飞灰。按GB18485-2014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规定,焚烧炉渣可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,焚烧飞灰则应按危险废物处理。其他烟气净化装置排放的固体废物按GB5085.3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》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,如属危险废物,则按危险废物处理。经高温燃烧后的炉渣,经筛分、除铁后作建筑材料:可作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的骨料;可制墙砖或地砖;可作道路填充用材料。飞灰经“螯合剂+水泥”稳定化固化处理后输送至政府指定的飞灰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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